全省首批!国地科技参与编制的佛山明城、江门鹤城全域土地整治方案上榜

发布时间:

2024-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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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广东省自然资源厅正式批复同意佛山高明区明城镇等12个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实施方案备案。此为《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扩面提质的通知》印发后的首批,标志着广东在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扩面提质”工作中迈出了重要一步。

 

省自然资源厅有关负责人介绍,首批获批的茂名市高州市、清远市连州市、珠海市香洲区、河源市龙川县、云浮市云安区、云浮市罗定市、广州市番禺区、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惠州市龙门县(永汉镇单元)、江门市鹤山市(鹤城镇单元)、江门市台山市(海宴镇单元)、惠州市惠阳区(三和街道单元)等12个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重点围绕省“百千万工程”典型县典型镇谋划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各地高度重视、群众基础良好,且前期准备工作扎实、申报资料齐全、主体功能布局谋划合理、具有较高的项目实施操作性。

 

其中,国地科技参与编制的佛山高明区明城镇、江门市鹤山市(鹤城镇单元)等地的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入选全省首批备案的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助推广东省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

 

佛山市高明区明城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通过全域资源与发展空间梳理识别重点整治区域,涵盖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生态保护与修复、风貌提升与历史文化保护、公共服务与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导入六类20个子项目,同时规划策划4大精品工程,推动明城镇城乡空间扩容提质,优化产业发展空间,打造“城水相融、山水相依、人水相亲”的整治发展格局。项目预期整理农用地12824.4亩,新增耕地 1955.1亩,调整永久基本农田98.44亩,建设用地整理 1402.03亩,生态修复面积655.77亩。通过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更好发挥明城镇”承东启西、双向驱动“的腹地区位优势,推动文化文脉传承、农旅平台打造,最终实现“增田”“节地”“添绿“兴村”“共富”。

 

江门市鹤山市(鹤城镇单元)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江门市鹤山市鹤城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从自身资源禀赋出发,从不同主导资源集聚特征识别重点整治区域,通过资源组合提升空间综合价值、资产整备推动成片整治开发,在重点整治区域孵化九大“资源-资产整治单元”,并以水美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鹤山市“千里步道”示范段建设等线性工程为纽带将各资产整治单元“串珠成链”,结合全域低效用地盘活工程为资产整治单元定向供给高质量空间保障要素,以点连线带面构建联城带村发展网络,以支撑鹤城镇建设城乡融合发展新格局。方案同时结合镇村国土空间集成规划明确空间要素保障与实施路径,整治项目涵盖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生态保护与修复、风貌提升与历史文化保护、公共服务与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导入六大类27个子项目,预期完成农用地整理441.02公顷,建设用地整理72.25 公顷,生态保护修复463.64公顷。
 
今年3月,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启动新一轮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申报工作,全省各地纷纷擂响全域整治的战鼓,扩面提质工作稳步有序推进。
 
省“百千万工程”指挥部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专班办公室印发《广东省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编制指南(试行)》,指导各地科学规范编制报送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省自然资源厅有关负责人指出,获批的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应深入学习借鉴“千万工程”经验做法,通过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着力破解空间布局无序化、耕地碎片化、土地利用低效化、生态功能退化等突出问题,促进城乡土地资源高效有序流动和集约配置,增强土地要素对优势地区高质量发展保障能力;同时,还应制定明确分年度工作计划,有序推进项目实施;项目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局部优化调整的,需严格按照部省有关文件规定合理编制调整方案,先调入后调出,调出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报批;涉及城镇开发边界调整的,需按照《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粤自然资发〔2024〕4号)等有关文件编报方案;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的,需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方案的实施需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保障农民合法权益。
 
接下来,省自然资源厅将会同有关单位加大力度,分批次加快推进新申报项目实施方案的审查工作,实现储备一批、实施一批、建成一批优质项目。
 
 
来源:南方+,内容有改动